《杰出公民》谁比谁更高尚?

      金庸曾经在《神雕侠侣》中说过这样的一句话,“仗义每多屠狗辈,负心多是读书人”。读书人,这个听起来文绉绉的称呼,其实掩盖了多少丑恶的内心。似乎回想起来,那些快意恩仇的人物,很少是文绉绉的读书人,相反,勾引小姐的书生,赶考后抛弃发妻的状元都是读书人。好像不读书的人,就在快意恩仇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。读书多的人,都走到了生活的血肉里面,挣扎取舍的求生。

       《杰出公民》就讲了这样的一个读书人。他不是普通的读书人,他是一个享誉世界的大作家,从诺贝尔文学奖往下,大大小小的奖项他都能收到邀请函,他知道,作为一个作家,写作这件事情要忠于自己,所以他在领奖的时候,也如是说,似乎非常不屑于受到别人关注。

      然后他回到了自己的故乡。故乡这个地方非常的奇特,这是出生的地方,这是认知世界的第一方土地,这里的人不管是丑陋还是美好,在心里都是一个不一样的存在。所以,回到家乡,难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,难免会降低自己的标准。可是家乡还是那个家乡,并没有变的像自己想象般的美好。尽管自己已经是一个名人了,作家回到家乡受到的并不是尊重,反而得到了家乡人民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投靠。没有人关心他的事业,大家只关心他能够为家乡做点什么。乍一看,这家乡的人怎么这么不近人情,可是想来想去,也只能这样,你过得这么好回来,到底是想得到什么?赞誉给你了,你就好意思空手走?

      何况,作家也没闲着,睡了前女友的女儿。

      本来,如果电影在枪声中静止,那么这一切反而没有力量,最绝的是结局,作家将在家乡的遭遇写成了书,然后在台上接受各路媒体的拍照提问,那一刻,面对台下的闪光灯,他的脸上是自信的笑容。不禁让人想起了,他所说的,他要为自己写作的事。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在写作?这一次回乡的行程,是他的寻找灵感之旅吗?

       他在乎的到底是他自己的名誉,还是社会真正的进步?

        我觉得有时候人是需要审视自己内心的,这种审视是带着跳脱而审视的。比如,我们做一件事,是真的想做,还是为了做了之后得到的赞誉?这种求得赞誉的心态贯穿我们一生,从出生开始一直到死,都在求赞誉的过程中奔走,小到吃喝拉撒,大到民族大义,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寻求别人的认同。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点,这世界上不会存在无欲无求的人,所谓的无欲无求,只是他跟你追求的东西不一样,追求的东西不一样,得到的赞同也不会相同。

       你的蜜糖,他的砒霜。

      当作家用一副胜利者姿态回到家乡的时候,他在心里可能已经多多少少的预料到在家乡的遭遇,当然,他也受到了他预想当中的待遇,鲜花,以及小镇最高水平的小片子,还有就是令他可以在朋友身边提起的,年龄很小的小姑娘投怀送抱。他的预想应该是他的人生赢家姿态,可是小镇回报他的更多,不仅仅看到了好的,还让他更加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人性本恶。作为一个作家,作为一个汽车抛锚的时候能够阴阳脸讲述兄弟二人相互残杀的作家,他对于人性的恶应该是有体会的,可是既然知道,他又为什么只身回来?这就是他可疑的动机了,在此之前的五年,他已经写不出来东西了,他需要一个地方来找到他的灵感,他的家乡是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。

      当我们自我审视的时候,很容易忽略掉外界的眼光,作家自我审视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完全是人生赢家,可是当我们将自己放到小镇居民的时候,我们是不是还这么看他呢?当然不是。你的成功又能怎么样呢?你能给我儿子买轮椅吗?你能给我画颁奖吗?你写了我父亲的事怎么连顿饭也不和我们吃?你看给你厉害的,我凭什么要围着你转?

       是啊,我凭什么?真实和自己的虚构,聪明人会分清楚并加以利用,只有蠢货才沉浸于其中之一久久不能平静。

适合人群:所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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